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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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部门协同,加大执法力度

文章来源:     添加时间:2015-12-15 16:15:00    字体大小: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,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,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,严格落实《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 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<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>的通知》(豫办[2014]25号)文件精神,县国土资源局、县电业局主要领导在县政府就对违法违规用地断电问题作出意见:对正在建设的违法违规用地,已经通电的,县电业局自接到国土资源部门告知函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程序停止供电;对已建成的违法违规用地已经通电的,报经县人民政府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关停。